今日说法 | 碰上一家子老赖,借钱的丈夫去世,家人接着赖!一赖十年,讨债十年!
来源|CCTV今日说法(微信号:cctvjrsf)
欠人家钱不给
我也去过几次
一去就锁门,家里没有人
“能人”欠下46万
家住江苏省睢宁县的李某金是街坊邻居眼中的能人,退休后,他不仅每月都有两千多元的退休金,同时还经营木材生意,生意一度很是红火。然而,就是这样一个“能人”,却欠下好友46万元还不上。
金东海和仝太英夫妇就是借钱给李某金的好友,金东海说,他和李某金以前非常铁,自己家的雨棚都是李某金帮忙搭的,李某金在濉河里捞到大鱼,也经常会拿两条来家里,和自己喝上两杯。如此好友,当他做生意缺钱的时候,自己怎能坐视不管?于是,从2008年开始,金东海夫妇先后借给李某金共计46万元。
然而,令金东海夫妇没想到的是,这46万元借款就像打了水漂一样,无论怎么要,李某金都一直找借口久拖不还。无奈之下,2014年4月,金东海夫妇将李某金告上了法庭。这时,李某金主动找上门,要和金东海夫妇商定还款协议。考虑到李某金有大小两套房子,以后有还款能力,也碍于多年的朋友情面,金东海夫妇与李某金达成协议,选择撤诉。
好友突然去世,谁来还债?
然而,天有不测风云,就在金东海夫妇撤诉之后一年,李某金突发意外,在濉河翻船,就这么去世了。这让金东海夫妇心里五味杂陈,一来为好友离世感到惋惜,二来还剩44万多元的借款找谁去要?
无奈之下,金东海夫妇只好去找李某金的妻子吴某侠讨个说法。只是万万没想到,这家人竟直接不承认借钱的事。于是,金东海夫妇再次起诉,将李某金的妻子吴某侠告上法庭。
根据相关法律规定,在夫妻关系存续期间的借款,可以视为夫妻共同债务。于是,金东海夫妇要求吴某侠以李某金名下房产清偿借款,没想到吴某侠却说,李某金名下已经没有任何房产了,这是怎么回事呢?
房子卖给了善意第三人?
原来,李某金生前早已将名下房产赠与儿孙,而且,赠与时间恰好是他和金东海夫妇商定还款协议的当天,金东海夫妇上午撤诉,李某金下午就去公证处签了房产赠与合同。随后,李某金又将原本赠与孙子的大房子转卖给了他的儿媳妇侯琳。法院认为,其行为存在恶意串通转移财产。
得知真相的金东海夫妇气愤不已,在法庭上强烈要求吴某侠偿还所有借款。2015年12月1日,睢宁县人民法院做出判决,要求吴某侠偿还金东海夫妇全部借款。然而,被执行人吴某侠以没钱为由拒不偿还,不久又和儿媳侯琳将两套房子分别转卖给案外人杨茹和陈洁。这样,婆媳俩就将两处房屋过户到案外人名下,造成了无财产可供法院执行的情况。
如果杨茹和陈洁在购买吴某侠和侯琳出售的房屋时对本案并不知情,之后双方以合理的价格转让,那么杨茹和陈洁就是善意第三人,交易达成后,俩人就可以依法取得对两处房产的所有权。一旦出现这样的结果,金东海夫妇就不能要求让杨茹和陈洁返还房屋。
法院彻查,公道得偿
44万多元借款,难道就随着欠钱者一次一次地变卖房屋而不用偿还了吗?金东海夫妇的合法债权眼看无法实现,睢宁县人民法院执行局决心彻底查清背后的隐情,还金家一个公道。
办案人员调查发现,李某金家人以及陈洁等“善意”第三人之间的房屋买卖行为,尽管手续齐全,双方银行账户却均没有大笔资金的流动,且买房人陈洁和被告人侯琳也并非毫无关系,而是侯琳的表姐,另一买房人杨茹也是侯琳的朋友。办案人员判断,房屋受让人杨茹和陈洁并非房屋买卖的善意第三人,这很可能是被执行人谋划的两次违法交易。随后,睢宁县公安局将吴某侠和儿媳侯琳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刑事立案。
2017年5月17日,吴某侠的家人主动找到睢宁法院执行局,要求履行法律义务,当天即偿还了所有借款44万余元。至此,这笔欠了近十年的借款终于被全部还清。目前,除67岁的吴某侠因身体原因被依法取消强制拘留外,公安机关已经将侯琳、表姐陈洁、朋友杨茹以涉嫌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
普法时间
pufashijian
Q1:这起案件中,金氏夫妇是出于朋友情谊借46万给李某金,没想到这么长时间才把钱要回来,还经历了很多波折。那么,如果我们在生活当中跟别人有这样一种债权债务关系,我们要把钱借给别人,怎么样才能把风险降到最低呢?
A1:第一点,应该签订一个明确的借款协议,不能仅仅是口头协议。第二点,应该尽量地通过银行转账的方式来走这笔借款。如果是现金交易的话,到时候取证可能会遇到很大的困难。如果借款金额比较大,那么出借人要尽可能让借款人提供一定的担保,比如说找一个保证人签一个字,这样就多加了一层保障,这个债就有两个人的财产来保护,或者这个借钱的人如果有不动产的话,可以去设立一个抵押,这样就更加有保障了,到时候如果他不还钱,就可以拍卖他的房屋,来实现你的债权。如果我们像在这起案件当中一样碰到所谓的老赖,他不但不还钱,还想办法把财产转移出去,真要碰到这种情况,我们应该怎么办?作为债权人来讲,除了要对他提出要求之外,还有必要向法院申请诉前财产保全,就是还没有打官司的时候,先跟法院说我要先保全他的财产。什么叫保全他的财产呢?比如说查封他的房屋,查封完之后这个房子就不可能再过户给任何人。但是这需要你原告提出来,因为法院是不会主动去进行财产保全的。
咱们来看看网友们怎么说:
朋友遇到困难
当应仗义援手
但仗义的同时也要保持理性
一份完整的借据
一份有力的担保
既是对债权人权益的根本保障
也是对这份友谊的庄重承诺
案件来源:《今日说法》节目《讨债辛酸路》
主编:王秀敏
实习小编:韩亚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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